本文:“2016年三级理财规划师保险合同的形式解析”,由出国留学网理财规划师考试频道为您整理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!
保险合同的形式
1、投保单。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。
2、暂保单。暂保单有效期较短,并在正式保险单签发时自动失效。
3、保险单。保险单是指保险合同成立以后,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,通常有多个组成部分,包括:声明事项、保险事项、责任免除和条件事项。
4、保险凭证
小保单的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相同,但若小保单的内容与正式保单的内容相抵触的,以(保险凭证的特约条款)为准。
5、批单
6、其他书面形式